新加坡永久居民及移民业务

也被称为离岸基金税收优惠计划,所得税法第13D条款规定,任何指定投资的特定收入,由任何被规定人从由任何基金经理在新加坡管理的基金所产生的收益中获得,可以免税。


条件:

  • 不需要获得MAS的批准
  • 基金除了基金经理以外,在新加坡没有任何业务存在,也不是新加坡的税务居民,且不得完全由新加坡公民、新加坡居民或在新加坡设立的永久机构(PE)持有受益权
  • 使用新加坡的基金管理人(持有CMS许可证,或被明确豁免持有CMS许可证)
  • 每年需要接受新加坡税务局更严格的审查

注册成立:

  • 基金 (离岸) 以持有家族的资产
  • 家族办公室(新加坡) 以经营基金
    ➢ 可以家族办公室申请工作准证

特定投资的例子:

  • 股票和股份
  • 债券、票据、商业票据、国库券和存款证明
  • 交易所交易基金或任何其他证券

特定收入的例子:

  • 股息
  • 利息
  • 优惠券
  • 出售证券的收益

我们拥有多年的经验,能够处理与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IP)有关的申请,该计划针对企业家及其家庭成员。


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 (GIP)

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IP)是由新加坡经济发展局(EDB)管理的计划。它针对希望获得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SPR)的成功企业家及其家庭成员。新加坡政府相信这样的成功企业家可以为新加坡经济做出贡献,并热情欢迎所有合格的申请人。


申请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IP)选项A、B和C的资格和评估标准

资深企业主的资格准则

  • 拥有至少3年成功的企业和业务追踪记录,以及公司过去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 您目前经营的公司在您申请前一年的年营业额至少为2亿新币,并且在您申请前三年的平均年营业额至少为2亿新币;
  • 如果您的公司是私人持有的,您应该至少拥有该公司 30% 的股权;并且
  • 贵公司必须从事附件列表B中列出的一种或多种行业。

下一代企业主的资格准则

  • 您的直系亲属应持有至少30%的股份,或者是您用于符合条件的公司的最大股东;
  • 该公司在您申请前一年的年营业额必须至少为5亿新币,并且在您申请前三年的平均年营业额至少为5亿新币;
  • 您必须是公司管理团队的一员(例如最高管理层/董事会成员) ; 并且
  • 贵公司必须从事附件列表B中列出的一种或多种行业。

快速增长企业创始人的资格准则

  • 您必须是估值至少5亿新币的非公开上市公司的创始人和最大个人股东之一;
  • 您的公司必须由信誉良好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公司投资; 并且
  • 贵公司必须从事附件列表B中列出的一种或多种行业。

申请全球投资者计划(GIP)选项C的资格和评估标准

家族理财办公室创始人的资格准则

  • 您必须拥有不少于5年的创业、投资或管理经历;以及
  • 您必须拥有不少于新币2亿元的可投资资产净额。

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IP)投资方案

您可以选择以下投资方案之一:

方案A:在新加坡的新业务或现有业务中,最少投资1千万新币(包括现有实收资本)。

方案B:投资2千5百万新币于GIP挑选的一个或两个基金。、

方案C:成立在新加坡的单一家族办公室,管理资产总额(AUM*)至少2亿新币,其中至少5千万新币必须在获得最终批准后的12个月内投资于EDB指定的当地投资类别。

*AUM包括所有金融资产,例如银行存款、资本市场产品、集合投资计划、在岸寿险保单的保费以及其他投资产品,但不包括房地产。


您家庭成员的条款

  • 您的配偶和子女(21岁以下)有资格在您的GIP申请下作为附属申请永久居民身份。男性家属将有义务服兵役。
  • 21岁及以上的父母和未婚子女不符合GIP申请的条件。相反,他们可以申请与您的再入境许(REP)有效期相关联的5年长期探访准证(LTVP)。

再入境许可证的有效期

在正式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后,您将获得一张有效期为5年的再入境许可证(REP)。每当永久居民希望往返新加坡时,都需要一张有效的REP。它使您能够在离开新加坡时保留您的永久居民身份。在获得永久居民身份的第5年,如果您符合条件,您的REP将会被更新。

为获得5年的REP续期,您必须已经符合了GIP方案ABC中的任意一项投资条件;且:


对于方案A:

a) 您的公司五年内至少雇用30 名员工,其中至少一半是新加坡公民,至少 10名是新增员工;且

b) 您或您的所有家属(跟随您的 GIP 申请获得 PR 的人)必须有一半以上的时间居住在新加坡。


对于方案B:

a) 维持对 GIP 精选基金的 2500 万新币投资;且

b) 您或您的所有家属(跟随您的 GIP 申请获得 PR 的人)必须有一半以上的时间居住在新加坡。


对于方案C:

a) 在新加坡建立的单一家族办公室5年内必须雇用至少 5 名新增家族办公室专业人员(至少 3 名新加坡公民),并在 4 个投资类别*中的任何一个保持 5000 万新币的投资;且

b) 您或您的所有家属(跟随您的 GIP 申请获得 PR 的人)必须有一半以上的时间居住在新加坡。


为获得3年的REP续期,您必须已经符合了GIP方案ABC中的投资条件,并满足以上针对不同方案的续签条件a)b)其中之一。

以上信息可能会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本信息不构成且不应被视为沈茂德律师楼提供的法律意见,仅供一般参考之用。

请注意,即使符合上述标准,移民与关卡局仍保留不批准的权利。


其他移民计划

我们还协助申请圣基茨和塞浦路斯等国家的永久居留权和公民身份。对于希望在新加坡生活和工作的客户,我们拥有相关的资源和能力,可以代表客户向政府机构申请就业准证和海外专才准证(“ONE Pass”)。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发送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所谓的”增强级别基金税收豁免计划”,指的是所得税法案的第13U条款。该条款规定,经批准的个人从在新加坡进行基金管理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中获得的指定投资所得可以获得税收豁免。


条件:

  • 必须获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批准
  • 在申请时的基金规模需至少为5000万新币
  • 家族办公室需雇用至少三名投资专业人士(其中至少1名非家族成员)
  • 每年至少在本地支出50万新币以上
  • 如果基金是在新加坡注册并且符合税务居民身份的公司,必须使用新加坡的基金管理人员(持有资本市场服务执照,或明确被豁免持有资本市场服务执照)
  • 不能同时享受其他税收优惠
  • 获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批准后,不能更改投资策略或目标

注册成立:

  • 成立一个基金(新加坡/离岸)用于持有资产
  • 可以为家族办公室下的投资专业人员申请就业准证

➢ 可以为家族办公室下的投资专业人员申请就业准证


特定投资的例子:

  • 股票和股份
  • 债券、票据、商业票据、国库券和存款证明
  • 交易所交易基金或任何其他证券

特定收入的例子:

  • 股息
  • 利息
  • 优惠券
  • 出售证券的收益

所谓的“居民基金税收豁免计划”,指的是所得税法案的第13O条款。该条款规定,经批准的公司从在新加坡进行基金管理的新加坡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中获得的指定投资所得可以获得税收豁免。


条件:

  • 必须获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批准
  • 基金在新加坡注册并且符合新加坡的税务居民身份
  • 必须使用新加坡的基金管理人员(持有资本市场服务执照,或明确被豁免持有资本市场服务执照)
  • 每年至少在本地支出20万新币以上
  • 获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批准后,不能更改投资策略或目标

注册成立:

  • 成立一个基金(新加坡),用于持有资产
  • 成立一个家族办公室(新加坡),用于管理该基金

– 可以为家族办公室下的投资专业人员申请就业准证


特定投资的例子:

  • 股票和股份
  • 债券、票据、商业票据、国库券和存款证明
  • 交易所交易基金或任何其他证券

特定收入的例子:

  • 股息
  • 利息
  • 优惠券
  • 出售证券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