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份个人数据保护声明(“声明”)概括了沈茂德律师楼和/或它的联合公司(统称为“公司”)针对我们对于个人数据保护法令2012的规格和要求(PDPA)。此声明是通知您,当您委托了公司提供法律或企业服务或任何您需要公司提供的服务(“服务”),公司在进行委托中,是如何收集与处理您的个人数据的。为了委托公司为您提供服务,您在此同意公司收集与处理您的个人数据。
1.1 您提供或以提供给公司的”个人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银行账号信息,身份证明文件拷贝硬件软件副本以及其他与您相关的信息。
1.2 除了您提供给公司的个人数据以外,公司也将从其它来源收集您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网上搜索工具,第三方提供的信息例如银行,金融机构,政府组织或机构。
根据PDPA,我们希望通知您,您的个人数据将被公司或公司的员工收集,记录,掌控,储存和/或处理以根据PDPA运用。
您提供给公司的个人数据将以以下目的被公司收集,运用,公开和/或处理:-
(a) 为您提供服务;
(b) 以尽职的目的验证您的客户信息;
(c) 联系您和递送通知信给您;
(d) 为了给您提供服务可能需要准备文件或仪器;
(e) 响应您的询问,要求,指示或投诉;
(f) 遵守任何政府部门的要求或指导,或响应来自公共机构,政府部门,法定机构和其他类似机构的提供信息的要求;
(g) 发送给您关于行政费用的信息或更新,实时通讯,文章或写作;并
(h) 存储,备份或掌控您的个人数据。
(统称为“目的”)
请您注意,公司会努力保持您的个人数据机密性,但是公司可能会被要求透露您的个人数据给在新加坡内或外的第三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
(a) 按照法律或相关于任何判决,法院要求或调查,公司被迫或被要求提供信息的任何人;
(b) 政府部门,法定机构或当局,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当局;
(c) 外部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例如审计师,会计师和/或财务顾问;
(d) 银行或金融机构;
(e) 保险提供商;和
(f) 第三方服务或产品供应商,代理商和/或我们的关联公司或相关公司和/或其他在新加坡内或外的第三方,以一个或多个上述目的的都可能是必要的。
公司将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数据免受未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披露,并可一小会不再需要我们保留的任何个人数据。
若您希望撤回公司使用您的个人数据的同意,您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联络公司的数据保护员:-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手写信件: 290 Orchard Road #14-01 Singapore 238859 (收件人: 数据保护员)
请您注意,撤回同意依照公司可能受到所有的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
公司保留对于修订或修改本声明条款的绝对斟酌权利。请参考我们的公司网站 www.smtplaw.com 来了解本声明的任何变化。